試劑架上的試劑擺放原則主要包括分類存放、避免混合、密封避光、防蝕通風、低溫儲存以及標簽清晰。
1.分類存放:試劑應按其性質進行分類存放,例如,酸性物質和堿性物質、氧化劑和還原劑不能混在一起存放,固體試劑與配置溶液也要分開。易揮發(fā)的藥品要用蠟密封保存,見光易變質的藥品要避光保存,易燃藥品要特殊保管,貴重藥品、劇毒藥品及強腐蝕性藥品要封好瓶口放入專柜。
2.避免混合:強氧化劑和易燃品一定要嚴格分開,以免發(fā)生劇烈氧化而釋放出熱量,引起燃燒。揮發(fā)性酸或堿不能跟其它試劑混放,以免試劑變質。
3.密封避光:多數(shù)試劑都要密封存放,特別是易揮發(fā)的試劑、易與水蒸氣、二氧化碳作用的試劑以及易被氧化的試劑。見光或受熱易分解的試劑應避免光照,置陰涼處,一般應盛放在棕色試劑瓶中。
4.防蝕通風:對有腐蝕作用的試劑要注意防蝕,如氫氟酸不能放在玻璃瓶中;強氧化劑、有機溶劑不可用帶橡膠塞的試劑瓶存放;堿液、水玻璃等不能用帶玻璃塞的試劑瓶存放。多數(shù)試劑的存放要遵循通風原則,特別是易燃有機物、強氧化劑等。
5.低溫儲存:對于室溫下易發(fā)生反應的試劑,要采取措施進行低溫儲存。
6.標簽清晰:所有化學試劑或化學品容器一定要貼有標簽,擺放整齊,標簽應顯著完整清晰。自配藥品要標示其化學品名稱、濃度、潛在危險性、配制日期及配制人姓名。
通過遵循這些原則,可以有效地管理和保護實驗室中的化學試劑,確保實驗的安全和順利進行。